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共3大部分76个小项。
参与《实施方案》起草的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实施方案》有四大特色亮点。首先,在目标设定上,明确了“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率先取得突破,迈上新的台阶。”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
其次,在框架结构上,主要将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贯穿全篇的一条主线。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8大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增加了“健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协同体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即围绕健全9个方面体系进行谋篇布局,紧扣实际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再次,在任务措施上,也结合四川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并在操作层面、工作方式上进行经验提炼推广、积极创新。比如,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出区域政策协同、执法协作、政务服务便利共享;针对政府法律顾问聘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外聘法律顾问“统采统管”;针对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制定包容免罚清单等。
最后,在压实责任上,强化了实施保障,明晰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按规定开展法治政府督察考评,推动《实施方案》落实到位。